研究生院
 
 通知公告 
 学位授权点 
 政策法规 
 学位申请规定 
 表格下载 
 
  表格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学科与学位>>表格下载>>正文
 
泸州医学院2010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2010-10-26 14:57  

泸州医学院2010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为了保证我院2010届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泸州医学院学位办公室对2009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备 注

4月30日

1、答辩资格审查:各院(系)所受理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查毕业研究生的学分、成绩、学位论文内容、格式,组织送同行专家评阅,收答辩申请表、研究生学位论文3份(院系留存1份,研究生处收2份)及电子文档。


2、各院系联系并聘请论文答辩主席和答辩委员。

院(系)所

教研室


6月3日

1、各院(系)所,统筹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并将各科室答辩的具体安排报学院学位办。

2、收各种答辩材料。

院(系)所

学位办

研究生处及院(系)所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对答辩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检查。

6月8日

整理和上交各种材料到二级院(系)所、教研室保存,归档各毕业研究生个人材料;各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研究生毕业和授位资格,并将审查结果及各种材料上交学位办。

院(系)所

有关要求见附件

6月18日

审查研究生毕业和授位资格,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位名单。

研究生处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

1学位论文形式审查。研究生在到各院(系)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须提交1本经导师审定,装订好的学位论文交各院(系)所进行学位论文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检查学位论文中的低级错误,如错别字,语句错误,格式,图表、公式、参考文献等撰写不规范,论文的排版不符合学校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要求等等

2提交申请材料。学位论文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者,须向本人所在各院(系)所提交:培养过程中应完成的各种表格和材料;答辩申请所需各项材料(包括:答辩申请表、成绩单、学位论文1本(实名)、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奖和鉴定成果等,其中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应提交发表该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已录用的论文须提交论文全文原件、该论文的录用通知原件和版面费付款证明;获奖和鉴定成果提交复印件);③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必须为副高职称以上具有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且不能一人兼两职,校外专家不能为我院的校外兼职导师此项工作应在420前完成。

3答辩资格审查。各院(系)所对申请者提交的上述“2中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签署意见,并组织论文送审。

4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各院(系)所根据论文评阅结果和审核后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聘请论文答辩主席和答辩委员,并安排时间统一组织答辩,同时将答辩时间、地点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三、相关事宜

1、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照《泸州医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管理条例》(泸医院研[2007]4号文件)执行。

2、各院(系)所应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3、除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就读的研究生以外,其余的校外基地的研究生必须回校进行毕业学位的申请和论文答辩。

4、参加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正式学术刊物发表(或正式录用)论文(或综述),未发表或录用文章者,暂不予答辩。

5、不能如期答辩的研究生,须在今年420前写出延迟答辩的申请,经导师、二级院系分管领导、研究生处领导、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6、为做好论文答辩前的准备工作,请有硕士毕业生的二级院(系)所务必在4月10日到学位办公室领取各类表格(除论文评阅书、答辩情况表和表决票外,其余表格均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其名称如下:

1)论文答辩系列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申请表、论文答辩情况表、表决票、实验记录审查表等);

2)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

3泸州医学院毕业研究生论文独创性声明、发表承诺书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7.有如下情况的研究生不能答辩:

1)未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规定学分的;

(2)教学(科研)实践、临床实践不合格,未获得相应学分;

(3)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综合能力考核不达标的;

(4)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未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综述)的;

(5)硕士学位论文经专家评阅后不同意答辩的;

(6)未按要求交齐各类培养表格的;

(7)未完清学费的。

附件:毕业研究生须院系审核及上交研究生处的材料目录



泸州医学院学位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


附件:

毕业研究生须院系审核及上交研究生处的材料目录

一、统招毕业研究生需上交的材料(第1~4项交研究生处培养科,以前已交过的材料不再上交;第5~8项交学位办公室)

1、培养手册(1份)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3份,请贴好照片,须交原件,不能复印,院系留一份上交研究生处两份);

3、专业课考试成绩(2份)(同等学力研究生「专科考入的」还须上交补修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

4、开题报告(1份);

5、装订好的学位论文:4本,学位论文由各院、系、所负责按“泸州医学院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要求” 及“学位论文统一格式”对学位论文格式进行最终审查,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装订封面纸和颜色请到各院系查看、不能用钉书钉装订,装订好的学位论文必须交3本给研究生处,其中的图片须扫描后进行彩色打印,并将学位论文拷盘交各,由各统一上交学位办

6、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正式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原件由院系查验);

7、论文答辩系列材料各一式一份(包括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申请表、论文答辩情况表、表决票、实验记录审查表等);

8、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统招研究生)登记表(1份);

注:学位论文最后一页的泸州医学院毕业研究生论文发表承诺书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必须交导师审定和签字,并请导师加盖签字章,注明论文是否需要保密。

二、在职毕业研究生需上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均交学位办公室

1、开题报告(1份);

2、装订好的学位论文4本,学位论文由各院(系)所负责按“泸州医学院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要求” 及“学位论文统一格式”对学位论文格式进行最终审查,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装订封面纸和颜色请到各院系查看、不能用钉书钉装订,装订好的学位论文必须交3本给研究生处,其中的图片须扫描后进行彩色打印,并将学位论文拷盘交各院所,由各院统一上交学位办

3、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正式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原件由院系查验);

4、论文答辩系列材料各一式一份(包括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申请表、论文答辩情况表、表决票、实验记录审查表等);

5、专业课考试试卷、专业外语考试试卷及答题卷(请用A4纸打印,各1份,专业课、专业外语由导师命题、阅改、评分并签字);

6、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各1份);

7、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在职研究生)登记表(1份);

8、正面小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用于粘贴证书,请务必在照片背面写明研究生姓名、籍贯和出生年月日)及相同的照片电子版。

注:学位论文最后一页的泸州医学院毕业研究生论文发表承诺书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必须交导师审定和签字,并请导师加盖签字章,注明论文是否需要保密。




附件【201041152920774.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C)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学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1号 招生就业办:0830-3161326;培养科:0830-3161696;学位办:0830-3162811   学生科:0830-2637996  邮编:6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