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答辩申请的补充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及相关答辩工作,现对《泸州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答辩授位要求》中关于“学位申请者应在授位当年3月10日前向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和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学位申请者应在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其导师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答辩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自己的临床或科研训练情况、论文发表情况介绍、导师意见及导师所在科室、学科意见等内容(具体格式见附件)。由于今年首次开展此项工作,因此本次申请的最后期限为2014年3月31日,超过本次申请期限者将不能参加本年度研究生论文答辩,特此说明。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4年3月10日
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院系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基础医学院 |
0830-3160012 |
谢茂老师 |
临床医学院 |
0830-3165086 |
陈娟老师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0830-3160823 |
郭静老师 |
口腔医学院 |
0830-3125697 |
张兰英老师 |
药学院 |
0830-3160281 |
屈坤燕、兰才老师 |
护理学院 |
0830-2599101 |
傅静老师 |
四川省人民医院 |
028-87393440 |
杜娟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