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部门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制定学校实施研究生教育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参与制定学校学科发展规划,调整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
(三)组织学位授予学科点的申报、调整、评估工作。
(四)组织制定或修订学校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五)组织协调全校研究生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审核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
(六)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报名、考务以及录取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检查。
(八)负责研究生学籍、学历、学位信息的申报管理工作,答辩及授位相关工作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定工作。
(九)负责研究生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和巡查。
(十)负责研究生创新创业、精品课程、教育改革等项目申报和督导。
(十一)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考核与管理。
(十二)负责挂靠的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
(十三)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党总支办公室•综合科
1.统筹研究生院党政工作;
2.负责部门日常运转,文电、会务、机要等工作;
3.承担信息、宣传、请示建议提案办理、保密、信息公开、接待联络等;
4.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5.负责本部门印章、财务、资产、档案管理等工作;
6.负责对接学校其他部门和研究生院联系协调、工作任务分解汇总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1.负责组织实施学科合格评估、专项评估等各类评估工作;
2.负责博士、硕士点申报、建设及检查验收等工作;
3.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学科建设管理机制,参与组织制订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
4.对学科建设的执行与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5.负责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学位论文管理和学位授予工作。
(三)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1.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建设完善工作;
2. 负责组织各学位点的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及招生宣传工作;
3.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编制、申报等工作;
4.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自命题、阅卷、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
5. 负责研究生招生系统的管理工作;
6. 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培养科
1.负责研究生教育的总体培养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制定工作;
2.组织制(修)订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及培养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组织与管理(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考试组织、成绩管理与归档等工作)及科研训练工作;
4.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与质量评估及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督导工作;
5.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各类课程的师资队伍建设和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导师的遴选、评估及工作量核算工作。
(五)学生科
1.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研究生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研究生思想、安全教育、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文化活动工作;
4.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5.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工作,评优评先工作;
6.负责学校大型活动学生组织工作;
7.组织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