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复试相关工作通知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即将正式启动,为顺利完成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现场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
(二)审查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德诚楼3楼311室
(三)请各位考生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未经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后果自负!
(四)审查资料清单(按以下顺序整理,蓝色皮纹纸做封面装订成册)
1.西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材料封面;
2.目录内容(请按考生实际情况整理报考资料);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打印),须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未就业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签署报考意见;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应届硕士研究生由硕士所在学校研究生院签署意见);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
6.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和考生的硕士生导师的推荐表各一份原件;
7.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盖章,如为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方为有效);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原件;
11.学籍学历证明及其他材料:
非应届硕士研究生:
① 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②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阅意见书及答辩决议(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方为有效)。
应届硕士研究生:
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②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报告或盲评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盲评结论(原件盖章,如为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方为有效)。
二、复试要求
(一)携带物品要求
考生只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0.5mm黑色签字笔进行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手表等计时器也不得带入复试场地。考生不得着制服参加考试,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
(二)纪律要求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复试前提交本人签字的《复试诚信承诺书》。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储存及传播复试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包含复试试题、图片、视频等);如泄露复试的任何信息,将视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部门处理。
(三)复试方案及流程等:详见《临床医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录取办法》。
(四)复试时间、地点:预计5月26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复试秘书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三、复试缴费
复试费为120元/人,复试报名费缴费流程详见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缴费凭证。
四、体检
请拟录取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表(附件3,自行打印贴白底彩色照片),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研究生体检,体检时说明体检类别:博士研究生体检。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结核筛查。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五、复试名单公布
我校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将于2023年5月18日公布,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按时提交审查。
咨询及信访渠道:电话:0830-3161326
附件:
1.复试诚信承诺书
2.复试报名费缴费流程
3.体检表
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