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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6-03-26 13:46  

西南医科大学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

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6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稳妥做好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我校2026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学校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学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等。统一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全面落实一统筹、五统一工作职责,压实各院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委员会职责:领导和统筹管理我校复试工作含特殊情况处理,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保密工作组、健康保障组、招生监督组、网络舆情防控组、体检工作组、招生咨询组、场地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办公室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录取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并进行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规范其行为。

保密工作组由党政办公室、研究生院及各院所招生负责人组成,负责各院所复试期间保密相关工作

健康保障组由基建后勤处校医院研究生院及各院所招生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招生监督组由学校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的监督及信访、投诉、申诉的受理

网络舆情防控组由宣传部·统战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防控网络舆情,随时应对考生质疑,随时追踪,随时应答。

体检工作组由基建后勤处校医院负责人附属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负责人、各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人员和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及体检结果的审定。

招生咨询组由办公室及各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接待考生咨询,为考生复试、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场地保障组由基建后勤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及各院所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为复试小组安排、协调复试场地等。

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研究生院及各院所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复试期间校园及考点的安全巡查、安保值守、秩序维护与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院所复试工作组

各院所复试工作组负责本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负责组织所属学科和专业的生源调剂和复试工作,制定本院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做好考生咨询和解释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各院所成立复试工作组,根据本院所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考核组。

1.院所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所领导担任组长的复试工作组(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加入)。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负责组织本院所招生复试工作含特殊情况处理、复试期间的健康保障及纪律监督等工作,并做好兼职硕士生导师参加复试的工作安排。

2.复试考核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小组成员须集中在一起进行复试。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2人,监察员1人(由办公室培训后上岗)。复试小组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考核小组工作职责:按照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复试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各院所。各院所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复试结束后交院所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三、工作实施

复试工作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复试总分为300分,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分数线划定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精准划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名单由办公室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及安排由办公室负责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发布。

)复试时间

复试预计3开始。

各院所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统筹考虑复试工作量等,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后须报办公室审核备案,经批准后方可通知考生。

)复试方式

一志愿复试除法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外,其院所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复试中,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心血管医学研究所、护理学院、法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其余院所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应急备用平台。各院所应结合学科特点与专业要求,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研招办指导各院所进行。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接受报考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1.提交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准考证。

《诚信复试承诺书》。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档案单位公章)。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未能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须提供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专科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时自考本科已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供);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提交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服务期限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地(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我校临床专硕研究生书面同意函,只能报考临床专硕的全科医学专业,且需符合我校各培养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不招收有违约记录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被录取的服务期限内考生在学制期限内违约,将取消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籍,由此造成不能毕业的后果自行承担;若因考生违约、隐瞒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不能注册、不能录取、不能入学、不能毕业等一切后果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入复试。

在校研究生考生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函盖章版。

报考临床、中医、口腔专硕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本科或成人教育专升本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不含助理医师)。

复试费缴费凭证。

2.院所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在复试细则中公布。

3.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

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以教育部下发的名单为准。

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4. 同等学力考生审查:按照《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进行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各院所发放的《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复试。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一般安排在复试合格后(复试不合格者不参加加试),由各院所学科建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含命题、监考、阅卷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试题命题范围及难易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实施。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任意一门课程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我校规定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开头)加试科目为人格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2)加试科目为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1)加试科目为法理学、民法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200)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公共政策学。

加试命题阅卷等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研〔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加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至研招办,由研招办统一录入系统。

(七)复试组织及过程管理

复试由各院所负责组织,各院所应提前在本院所网站上公布各院所复试调剂实施细则、复试调剂公告复试时间地点等,各院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含调剂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各院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全景录音录像。各院所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各院所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严肃考风考纪

各院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复试内容及成绩

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院所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难易程度相近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各院所复试内容、时间、分值如下(具体见各院所复试细则):

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口腔医学院(全部专业)和护理学院(专业学位)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英语笔试(满分30分)、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12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不低于60分钟。

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心血管医学研究所

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50分)、专业能力(100分)、实验技能(50分)、综合素质考查(10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公共卫生学院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英语笔试(满分80分)、综合面试(满分12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不低于60分钟。

人文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50分)、公共管理学笔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不低于90分钟。

应用心理专业:变态心理学笔试(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15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不低于80分钟。

体育学院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25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法学院

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专业能力(100分)、综合素质(15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护理学院(学术学位)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50分)、专业英语笔试(满分30分)、综合面试(满分12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不低于60分钟。

)复试结果

各院所须对复试成绩进行双人复核,按照公式折算为总成绩,分专业代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双人审核无误后将成绩报送至研招办。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各二级院所对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我校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调剂考生的成绩要求。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所)的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及通知的具体信息和要求,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报考、复试无效

8.一志愿报考我校但复试未通过的考生,在调剂阶段不得再次报考其已参加过复试的同一院所相同专业及研究方向。

(二)调剂原则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调剂工作安排

1.各院所根据学校调剂工作总体安排,自行制定本院所调剂工作办法并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在院所网页发布。各院所负责解释与实施。

2.总体安排

1)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进行复试,公示拟录取名单。然后各院所根据教育部通知,将复试、调剂信息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同时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允许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将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各院所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2)学校的调剂工作预计4下旬结束。各院所自行发布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和缺额信息。

(四)调剂途径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院系所、六位专业代码、学习方式都不变只变研究方向的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我校各院所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各院所网站上进行公示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各院所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我校各院所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缺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各院所收齐后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1.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成绩÷3×50%

2.公共管理硕士专业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3×50%+(考生复试成绩÷3×50%

(二复试合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

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一旦被某一院某方向拟录取后,各院所不得为其调整招生方向和院系进行复试。凡报考我的考生均只有一次拟录取机会,若放弃我拟录取,则不能参加我校任何其他专业复试如递补时考生已被其他院所或招生单位拟录取,则顺序递补下一名合格考生。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经审核通过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复试合格后即可予以拟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指标内择优录取。

(六)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全脱产学习协议(《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15日内提交至各二级学院,未能提供定向协议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被录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况,经考生本人申请和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

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各门成绩未达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入学后3个月内,办公室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工作要求

(一)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认真研究确定各院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各院所要细化复试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等。各院所复试调剂工作细则须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每个复试小组还须设置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各院所要及时、准确解读学校复试工作办法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四)加强考生咨询服务

各院所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要加强对考生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

(五)实行复议制度

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及各院所复试工作组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

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830-3161326  

邮箱:yzb@swmu.edu.cn

信访电话:0830-3177023    

邮箱:xinfang@swmu.edu.cn

(六)严守招生纪律

各院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1.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不能带通讯设备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均交由复试秘书统一管理。

2.任何院所招生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

3.严格命题管理。复试命题属国家机密,复试试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院所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研〔201928号)精神,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增强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4.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期间不得将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对外公布,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传染性疾病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wmu.edu.cn/)下载。

十、其

(一)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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