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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学院关于开展对201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的通知
2015-10-26 14:10  

泸州医学院关于开展对2015届毕业研究生

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的通知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建设,进一步是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对201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请各院系加大宣传,务必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认识,我们将严格按照学术不端检测的相关办法进行。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论文重复率检测(以下简称检测),由研究生院提供的检测工具进行,可以对被检测论文中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快速检测,是检测学位论文出现不端行为的辅助工具,其检测结果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二、检测范围

所有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重复率检测。

三、检测内容

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全文及学位论文后所附综述。

四、检测程序

1、研究生将自己的学位论文的WORD(或PDF)文档提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对Word文档的内容进行验证,确认与学生的纸质版学位论文内容一致。为了保证检测的准确率,避免自己已发表论文被定义为重复的情况发生,研究生在提交论文电子版时,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对文档进行命名,否则一切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

2、论文评审之前,指导教师将验证过的论文电子文档交给所在院系,院系收集论文后,统一交到学位办,从3月16日到4月17日每周二、五上午集中提交

3、论文检测的结果一般在提交文档后5个工作日由学位办反馈检测报告给院系,院系负责将检测报告转发给各指导教师。

五、处理办法

导师根据检测的具体情况指导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应附书面的修改说明或解释说明。

1、重复字数低于6千字或重复率≤15%的,由导师指导研究生修改,修改完成后不再检测,由导师负责把关,各院系同时进行论文评审工作;

2、重复字数在6千字至1万字之间或重复率在15%-30%的,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导师,由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1周,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与修改说明》,修改完成后再次送检,检测结果重复字数低于6千字或重复率≤15%的方可答辩,否则取消本次答辩申请,推迟半年答辩。

3、重复字数高于1万字或重复率在≥30%的,则直接取消本次答辩申请,不再提供第二次检测,推迟至少半年答辩。如特殊情况,可由导师提出具体申诉情况说明,并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检测结果,认真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报学位办,最后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是否同意授位。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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