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通知公告 
 学位授权点 
 政策法规 
 学位申请规定 
 表格下载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学科与学位>>通知公告>>正文
 
泸州医学院2011年同等学力及高师硕士学位申报相关手续办理通知
2011-10-26 14:45  

泸州医学院2011年同等学力及高师硕士学位申报

相关手续办理通知

研究生课程班学员:

2011年同等学力及高师硕士学位申请手续已经开始办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通过了学位英语考试的学员,才能办理学位申请手续,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还必须通过学科综合考试,如没有通过学科综合考试,可申请中西医结合临床学位,也可本次先办理学位申报手续,待学科综合考试通过后转入相应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学位。

2、申请人员必须通过研究生处组织的课程班教学,并获得规定学分,学分不够者,须补考或重修通过,方能申请。

3、高师硕士班学员自动进入第二阶段学习,只需来校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程序:

1、符合以上条件者,登录“泸州医学院研究生处”页面下载《泸州医学院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及高师硕士学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就见附件)进行填写,并到我院计财处缴纳第二、三阶段学费12000元(高师硕士班同学二、三阶段学费20000元),于2011年10月10日-10月21日期间(节假日休息)持学费发票和个人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申报表》)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开题报告和实验原始记录本。

2、完成资格审查后到各院系报到,由院系安排研究生导师(申请者也可以自己先联系好导师),与研究生导师见面,并商量好论文开题和论文工作计划。

三、其他事宜:

12007年及2008年入学的学员,必须在明年4月以前完成完成学位论文,并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2009级及以后入学的学员,可视具体情况如期或推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2、同等学力及高师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共5500元,3500元用于论文实验、论文制作、装订打印、论文发表等(凭票据在答辩前后在我院计财处报销),2000元用于论文评阅和答辩(答辩前后填写《泸州医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经费报销单》在我院计财处报销)。


泸州医学院学位办公室

2011928


附件【2011929182111473.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C)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学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1号 招生就业办:0830-3161326;培养科:0830-3161696;学位办:0830-3162811   学生科:0830-2637996  邮编:6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