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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同等学力申硕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和政策宣讲会的通知
2016-10-25 17:04  

关于召开同等学力申硕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和政策宣讲会的通知

时间:2016831日上午9

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忠山校区)第三阶梯教室

流程:一、政策宣讲:2017年拟答辩学员申请学位政策、流程和授位要求

二、资格审查:政策宣讲后进行资格审查,分为新学员和老学员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新学员:审查学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

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承诺书(委托他人参加的请交委托书)

所有新学员填写“2017年拟申请答辩学员信息表(学员录入版)”(同等学力第二阶段QQ群:364382460 新学员请实名入群。见群共享),电子版在8月15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tiaoji10632@126.com.邮件标题注明: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学员信息。信息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发送一次即可,不要反复发送。请在2016815日前完成,否则831日无法完成缴费。

新学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由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发给《实验记录本》。

2、老学员(老学员名单见附表):无需进行资格审查,但需要交承诺书或者委托书。

老学员2015年已提交过“ 拟申请答辩学员信息表(学员录入版)”,故本次无需填写该项信息。

三、缴纳第二阶段学费:学员(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凭“学号”到我校计财处收费科(地点:忠山校区粒香苑食堂三楼)缴纳第二阶段学费16000元。

温馨提示:学员的“学号”在第一阶段学费发票上可以查到,找不到的学员可以在“同等学力申硕第二阶段QQ群”给管理员赵伟留言查询。

缴费时间:8318:3017:00

缴费方式:只支持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或信用卡刷卡缴费。

四、其他事项:

1、拟申请2017年答辩的学员,请携带承诺书参加本次宣讲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前来参会并交委托书。不准备在2017年答辩的,可以不参加本次宣讲会。

若是本人参会,请签署承诺书;若是委托他人参会,请签署委托书(承诺书和委托书见群共享)。承诺书或委托书应打印,本人亲笔手写相应内容。

未签署承诺书或者未签署委托书的学员,不得进入2017年答辩相关工作。

2、《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报表》在答辩的当年(2017年2月27、28日)交学位办。往年已经缴纳了第二阶段学费的学员,不需要再缴费。

3、2017年6月前必须完成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学员包括11级校内班(如:学号T111100)、2011年江油班(如;学号TJY1201025)、2011年内江二院班(如:学号TNJ1201010)。

研究生院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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